违纪通报

发布者:赵婷发布时间:2023-11-15浏览次数:10

根据任课老师考勤、辅导员日常查课和二级学院教务处教学日志考勤记录,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1-8周中以下2位同学已旷课10学时以上。为严肃学风,进一步规范学生行为,根据《学生手册学生违纪处分规定(修正)》相关细则,对以下2位同学进行全院通报批评。受到学院通报批评的学生,取消其该学年奖学金申报资格,毕业生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申报资格;同时,通报批评作为该生该学年评优评先、党(团)员发展及评选助学金的重要参考;屡教不改,达到学校处分条件者,将上报学校,给予违纪处分。

专业

班级

学号

姓名

应用德语

23应德1

2023110701026

任欣彤

应用德语

23应德1

2023110701023

张路嘉

 

希望受到通报批评的同学能够及时反省,积极改正错误,自觉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和课堂纪律。如继续出现旷课情况,依照《学生手册学生违纪处分规定(修正)》的相关违纪处罚,直接上报学校学生处给予警告、严重警告,甚至是开除学籍的处分。希望其他同学也要以此为戒,严格遵守校纪校规,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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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1月15日